QB/T 3844-1999.Characteristics of cut.
本标准适用于钳工锉、锯锉、整形锉、异形锉、钟表整形锉、特殊钟表锉、木锉。
1钳工锉
1.1锉纹号、锉纹斜角、每10mm轴向长度内的锉纹条数如表1规定。
2.齿高应不小于主锉纹法向齿距的35%。
2.3齿前角不得超过– 10°。
3整形锉、异形锉、钟表整形锉、特殊钟表锉
8.1锉纹号、锉纹斜角,每10mm轴向长度内的锉纹条数如表4规定。
3.齿高应不小于主锉纹法向齿距的40%,在锉刀梢端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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