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2353—1998.
7.4型式检验
可根据产品质量情况随时进行型式检验,但至少每半年检验一次。当改变主要原辅材料或关键生产工艺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7.5判定规则
7. 5. 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判为合格品。
7.5.2若检验结果中微生物学指标不符合本标准,不得复验,判为不合格品;若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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