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B 1210-1991.
4.1劳动保护
4.1.1企业必须搞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4.1.2对从事高温、 尘毒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治疗、建档并加强管理。
4.1.3凡患有高度近视、 癩痛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美尼尔氏症等人员,不应安排在冲床等危险岗位。
4.1.4做好高温、 粉尘、毒物的定期监测工作。
4.1.5按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规定,定期发给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
更多内容请下载后查看!

00261737986[下载].rar

002644wmtqzgjqq16j2k44.jpg


上一篇:QB 1116.2-1991 仪器灯泡仪器卤钨灯泡
下一篇:QB/T 1689-2006 贵金属饰品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