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631. 1632-1992.
6检验规则
6.1本晶每批产 晶应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产品应附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出厂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标准编号。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每批包装 单位100个以下抽取2个,10...................
更多内容请下载后查看!
00271275791[下载].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