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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5062-1998.
1总则
1.0.1 为了使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转播)台(站)[以下简称台(站)]的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发射机单机功率为3 kW(含3kW)以下的新建中、小型台(站)工程的设计。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台(站)工程的设计必须依据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采用本规范进行台(站)工程的设计时,必须保证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机的运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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