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5046-199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广播中心工程项目 建设的科学性, 更好地发挥基建投资的社会效益,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合理确定省级广播中心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建设水平,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应用于 省级广播中心台的新建工程,对改建和扩建工程在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的前提下,可参照执行本标准的有关条文。本标准是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和评估、审批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
更多内容请下载后查看!
00153312794[下载].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