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157-1994.
6.1生产厂应指定专职人员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查,生产厂应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合格的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6.2放汽阀 必须成批提交检验,批量大小按订货合同规定,检验数盘按表2的规定,并按本标准6.2.1和6.2.2要求进行检查。
6.2.1放汽阀的性能检查 ,每批按本标准4. 2,4. 3和4. 4条的规定进行检查。检垚结果,如有任何一项未达到规定指标时,应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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