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045一1991.
4技术要求
4.1产床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所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
4.2空载时,产床置于平坦水泥地面上,使床面放平,取下所有配套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床身 应平稳,不允许有颠簸不平的现象。
4.2.2腿床与身床的高低差应不大于3 mmn.
4.2.3背板折转至z高位置时,其顶端两角与床框间高度差应不大于2mm。
4.2.4背板折转起动力矩不大于 2.94 N. m.
4.2.5臀板折转起动力矩不大于 2.94 N. 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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