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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2245-1996.
6.2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的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每批的量一般不超过生产厂每班生产的量。
6.4检验取样方法:未经包装的产品可在产品的上、中、下三层的中心和边缘部分各取样50g,总重量不少于400g;已包装的产品采样件数在每批5%的包数中取得(不少于3包),用取样工具伸入每包的上、中、下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不少于400g·将样品装入盛样容器内,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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