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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2170-1995.
4.1.2厂址应设在靠近盐厂 (场)且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交通方便,利于合理配置供水、排水、供电、供汽、运输系统及其他公用设施和对自然环境无不良影响的区域。盐化工厂的厂区与井矿盐厂的采区应有一定的距离,不得建在采空地带。应在制盐厂(场)选址时统一规划。
4.1.3应把暴雨、 雷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滑坡、断层、泥石流、严重流砂、淤泥、溶滑等特殊地质条件对厂址的影响作为重要因素考虑。
4.1.4应避开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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